招标编号:JSJY************001
******人民政府的******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建设工程已经宿委农〔202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
1.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07元
1.3 工 期:5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居宜业和美乡村项目建设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05日 09:00至2024年11月11日 17:30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EpointBidder/ssoLogin)
******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255 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 155 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客服电话:******95-5;新点软件张工 ******602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 CA 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
******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振兴路1号 |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丽景湾华庭1号楼2003室 |
联系人:吴家好 |
联系人:陈静 |
电 话:****** |
电 话:0527-******、******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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