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安大路北延一期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二次)招标公告(异地、分散、盲评)
项目概况 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安大路北延一期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9 月 24 日 9 点 00 分 ( 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
2. 项目名称: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安大路北延一期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二次)
3. 项目概况:阜安大路北延一期工程(祺光大街-三里河北岸),道路全长1133米,红线宽40米,三块板结构,新建跨三里河桥1座。
4. 预算金额:180万元。
5. 最高限价:检测单价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指导价(2020版)》中收费标准的50%。
6. 采购需求:
6.1 本项目为城市北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阜安大路北延一期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明范围(检测范围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为准,最终实际工作以所需检测内容为准)。
见证取样检测: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砂、石常规检验;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简易土工试验及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阜安大路北延一期工程检测及发包商委托的其它内容。
6.2本次投标报价采用投标费率进行报价。
6.3本次招标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0〕124号文,“第三项、加强市场行为管理的第三小项,强化跨地区检测活动监管:按照工程质量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检测机构跨地区承担检测业务的,在工程所在地的检测人员、设备、工作场所、技术管理等应当符合开展相应检测活动的要求,并及时告知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跨地区开展见证取样检测的,应在当地有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计量认证或母公司计量认证涵盖该场所,同时告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外埠检测机构进冀承担检测业务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工程所在地的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跨地区检测机构和进冀外埠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执行。(注:跨地区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包括合同签订前在迁安市建立检测场所,该场所应取得计量认证或母公司计量认证涵盖该场所,同时告知唐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外埠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上述承诺函外,内容还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唐山市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若跨地区、外埠潜在投标人不能提供承诺函,则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按工程实际进度及时按批次进行检测,并出具项目检测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8.质量标准 :合格,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试验检测标准和规范。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对供应商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
3.投标人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且具备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检测资格证书(或提供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考核信息系统合格网页截图);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投标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河北)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协议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9.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10.评审方式:异地分散盲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评审方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4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9 月 3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下午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 方式:上述平台自行下载;
4.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1)(远程解密),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不需到开标现场;使用CA完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长30分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唐山市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
2.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in)” 网站进行账号注册,点击“市场主体登录”进入系统,选择【唐山市】进入“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市场主体”系统,选择左侧“业务管理”菜单下的“填写投标信息”,找到对应项目进行投标。完成后在“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相应采购文件。也可到唐山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8/tangshan/)唐山市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
3. 未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 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CA认证服务热线:
河北CA:400-707-3355; 山西CA:400-653-0200; 北京CA:400-994-3319;
联通CA:0311-******; CFCA:400-880-9888; CQCCA:400-819-9995。
6. ******财政局关于印发《迁安市政府采购支持供应商信用融资办法(试行)》的通知,凡是取得迁安市政府采购合同或工程招标合同、具有良好信誉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均可申请政府采购信贷融资。
7. ******财政局,电话:0315-******。
8. 本公告公开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建设局
地 址:迁安市燕山大路西侧,地税局南侧
联系方式:赵先生/******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燕山大路1号
联系方式:杨英会/******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