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渣浆泵生产线及配套喷漆房提升改造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南环路17号,法人代表韦涛。企业利用现有车间,将现有喷漆房内部均分为南北两间隔间,实现不同型号产品分类喷漆,同时冬季低温环境时进行油性漆面漆喷涂,增强着漆效果,减少了人力、物力、能源的浪费,新增立式加工中心、数控车床等先进生产******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渣浆泵生产线及配套喷漆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6月8日通过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博山分局审批(博环审字[2020]143号)。
******有限公司渣浆泵生产线及配套喷漆房提升改造项目》于2020年5月根据环评及批复内容整改完毕并投入生产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参照淄博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调查工作,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和检测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