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说明
一、项目情况
公告的项目编号:G************
******中学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8月8日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
原招标内容 :第三章 评标办法的3.商务部分评审根据
②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0.3分,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0.2分,减完为止。
根据《河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冀建建市〔2019〕5号)要求
修改为:
②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0.5分,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0.5分,减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招标人: ******教育局
******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8月23日